你知道道家的“自然法則”嗎?你不知道也沒關系,趣歷史小編來告訴你。
中國古代思想史上的道家思想以一種“隱秘”的方式創造了中國傳統教育精神的另一種意蘊或傾向。雖然與孔子相比,老子沒有直接論述教書,但從廣義上講,老子思想是一套關于育人的教書智慧。以老子為代表的道家人文理念和實踐,至今仍對中國學校教育產生著潛在的重要影響。本文圍繞“道”的概念,并與儒家的教學智慧進行比較,闡釋道家思想從師法自然的理念出發,主張無為無言之教,樹立圣人言行為學的榜樣,強調身體與心靈的融合。關于道德品質的提高,最后指出道家“自我”觀念對于現代教學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自然是由火和土組成的物質,以空氣和水為媒介。懷特海認為,自然是人們通過感官感知所觀察到的。它在某種意義上是獨立于思想的。就像“紅色”一樣,對于思想來說,它只是一種清晰的存在,但對于感覺意識來說,它有自己的個體內容,所以思想比自然更廣泛。在西方,“自然”作為一個實體的概念被普遍認識和接受。道家的“自然”范疇與西方對“自然”的理解相關但又不完全相同,它既是一個實體概念,又是一個觀念。以道家思想的核心概念“性”為基礎,形成了有別于儒家教化思想的特點。
從《道藏》、《中國科技史》、《黃帝內經》所展現的道家對宇宙萬物的探索,以及由此產生的中國人生活中的“自然”觀念,到“人文自然”現代哲學中出現的“自然”概念都體現了“自然”概念的雙重、甚至多重、豐富的含義。如果自然是一個實體,那么它與西方的“自然”取向有共同之處,即探索宇宙和自然中存在的一切。然而,老子思想中的“自然”還有另一層含義似乎更值得當代教學哲學關注,那就是用自然作為評價是否符合“道”標準或符合“道”的標準。最終目標。由此可以肯定地說,“性”作為老子思想中的核心概念,不僅在他的教學思想中,而且在他的整個思想中都占有特別重要的地位。這在以往的教學理論中是沒有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例如,老子曾說過:悠然之言為貴。
當獲得成功時,人們都說:“我是自然的”。 (《老子》第十七章)這里的“自然”,是對統治者不加干預地存在并遵循自然治理方式的肯定。作為一種理想,含蓄地表達自然的教學是人們所能追求的最好的教學。如果教師的教學也能符合這種自然之道,不輕易發號施令,能潛移默化地培養人,那么這樣的教學就符合教學之道了。如何在教學中體現“自然”理念?關鍵在于“方法”。王云武老師認為,“法”字的意義就是模仿、效仿規律,換句話說,就是“學”的意思。萬物皆蘊于地,萬物皆為天所覆蓋,萬物皆由道所造,道以萬物自然為基礎。因此,經過一系列的模仿,我們仍然在模仿自然。老子所提倡的學習,就是師法自然。
所以,“法”的因,正是對“自然”之道的確認。 “法”,即仿法,本是老子為人們提供的返璞歸真、治國之道。由此衍生的教學理念是提倡教師通過模仿自然回歸自身和學生的本質,從而妥善解決教學實踐中面臨的問題。各種問題。遵循“法”的思維,“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可以無限地繼續模仿。然而,斷絕“道法自然”的流動,卻是對人們的警告,人終將效法天地萬物。就是效仿“道”。然而,道是無形的,不會總是提供一個具體的、固定的形象供人們模仿。雖然“道”提供了認識的思想、具體的規律和方法,但是,宇宙萬物、天地間乃至人類的生存世界是豐富多變的,任何“道”都不能唯一且最終的一個。因此,“順應自然”的教學理念旨在告訴我們,不應迷戀或拘泥于具體的教學原則、教學方法和教學模式。一旦這樣做,就會成為掌握不斷變化、豐富的教法的障礙。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創版權,請告知我們,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